骑电车小偷偷手机是犯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具体分析如下:
- 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骑电车偷的手机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构成盗窃罪。如在广西河池宜州区,韦某某盗窃学生放在电动自行车座包内的3台手机,价值共计一万余元,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 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使每次盗窃的手机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二年内骑电车偷手机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也构成盗窃罪。
- 其他情况: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骑电车实施盗窃手机的行为,属于扒窃,同样构成盗窃罪,而无需考虑手机的价值或盗窃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