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是可以骑共享电车的。不过有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具体如下:
- 区域限制:根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思明、湖里行政区域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禁入区域,集美、海沧、同安、翔安行政区域内可以规范管理和使用共享电单车。
- 车辆及使用规范
- 车辆标准:经营者投放的车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使用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具备实时定位功能,并且要配齐安全头盔,鼓励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悬挂牌照上路。
- 用户限制:经营者要通过技术创新、启用人脸识别技术等手段,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服务。
- 停车要求:共享电单车电池应当实行集中充电管理,充电场所符合消防丙二类以上标准且取得相应消防证书。车辆需停放在规定的“P点”虚拟围栏等电子停车点,乱停乱放将会受到处罚,比如扣除信用分,分数过低的用户将无法用车。
目前厦门的共享电车品牌有喵走出行等。使用时,用户需要下载相应的APP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制注册后,即可扫码解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