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包牌电车是可以上路的,但需要满足相关规定和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电动自行车
-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挂牌后可上路。
- 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后可上路。
- 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二轮车:对不符合上述两项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原本过渡期满至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不得上路,但山东省发布通知明确过渡期满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但不能办理过户。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范畴,除了需要包牌外,还需要购买交强险。驾驶人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如D、E、F证等,并且要遵守机动车的交通规则,才能合法上路。
低速四轮电动车
在山东省的聊城市、德州市、济宁市、淄博市、潍坊市这五个试点城市,对符合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给予上牌上路。需要列入工信部的产品公告目录,具备3C认证,有车辆合格证和一致性证书、购车发票,车主还需提供身份证,部分可能还要求购买交强险等,上牌后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