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车不属于公共电车。具体原因如下:
- 动力来源:小黄车通常指ofo小黄车,是以人力驱动的共享单车。而公共电车是以电力驱动,通过架空电缆、轨道等获取电能来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如常见的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
- 运营性质与服务模式:小黄车是由企业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主要为解决用户短距离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用户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使用,具有随取随用、灵活停放的特点。公共电车则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固定的运营线路、站点和时间表,按照既定的规划为公众提供出行服务。
- 车辆归属与管理主体:小黄车属于运营企业的资产,由相关企业负责车辆的投放、维护、管理等工作。公共电车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进行管理和运营,其建设和运营往往需要政府的规划和投入,具有更强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