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宁,不存在狗狗骑电车载人的说法,应该是狗狗乘坐电动车载人是否违法。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没有专门针对狗狗乘坐电动车载人是否违法的具体条款,但从规定和安全角度有以下分析:
- 从现有规定来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主要规定了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燃油助力车或者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没有提及能否搭载宠物,但规定了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从安全角度来说,携带狗狗可能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从安全隐患角度分析:狗狗乘坐电动车会带来诸多安全问题,如狗狗可能会因为电动车的噪音、振动和速度感到恐慌和不适,从而出现乱动、跳车等行为,导致驾驶者分心,影响驾驶安全,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还可能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
此外,在其他一些地区,有明确的法规对电动车搭载宠物进行了规定,如《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得牵引动物,或者不使用容器搭载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