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可以骑上路的电车主要有以下几类:
电动自行车
- 标准:符合新国标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这类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 上路要求:需要登记上牌,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骑行时需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摩托车
- 分类及标准
- 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
- 电动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 上路要求: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相应的驾驶证(F证可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E证和D证可驾驶电动摩托车)。车辆需要上机动车牌照,购买交强险等保险,在机动车道行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都需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三轮车
- 标准:部分电动三轮车符合国家相关机动车标准,具有一定的载货或载人能力,设计速度、功率等有相应规定。
- 上路要求: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上机动车牌照,驾驶员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D证)。在规定的道路和区域内行驶,载货或载人时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载等。
共享电动自行车
- 标准:由运营企业投放,一般也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 上路要求:主要在规定的运营区域内使用,供市民短距离出行。用户需通过相应的手机应用程序扫码解锁使用,使用后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超标”电动车,如一些改装的大功率、高速度的电动车等,是不允许在厦门上路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