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做外贸是不合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如下: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 处罚规定:该规定第十四条指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如果外贸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访问外网,可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比如申请使用国际专线、SD-WAN线路等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