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超标电车通常是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四轮电动车,以下从座位数、车身尺寸、车重、车速、电池、续航里程及工信部目录等方面来介绍其特征:
- 座位数超标:国家规定电动四轮车的座位数应限定在四个及以下,若车辆座位数超过四个,就属于超标电车。
- 车身尺寸超标:标准要求车身长宽高分别在3500mm×1500mm×1700mm以下,若车身长度、宽度或高度超出此范围,即为超标车辆。比如飞驰新能源BM06,其长宽高尺寸分别为3880mm×1750mm×1700mm,已经超过了标准规定。
- 车重超标:整车整备质量不得超过750kg,部分厂家为追求车辆的坚固性或增加电池容量等,可能会使车辆重量超过这一标准,导致车辆行驶稳定性受到影响,也属于超标电车。
- 车速超标:电动四轮车的最高时速限制在70km/h,平均时速应在40-70km/h之间,如果车辆的最高时速超过70km/h,或者平均时速不在规定范围内,就不符合标准,例如一些经过非法改装,提高了电机功率和速度的四轮电车。
- 电池类型及性能超标:标准要求四轮电动车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锂电池,且能量密度满足120WH/KG的要求。若使用铅酸电池,或者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不达标,都属于超标情况。因为铅酸电池不仅能量密度低,而且寿命较短,安全性也相对较差。
- 续航里程不达标:新规定要求电动四轮车的续航里程至少达到100公里,以满足日常出行需求。如果车辆在满电状态下,实际续航里程低于100公里,就不符合标准,属于超标电车。
- 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目录:车辆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机动车标准,列入目录后才能上牌并合法上路行驶。未被列入该目录的四轮电动车,即使其他方面符合标准,也不能正常上牌上路,属于超标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