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没有严格意义上像铁路那样统一明确的级别划分标准,但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它的一些属性进行分析:
- 运输能力级别:从运输能力来看,有轨电车属于中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一般来说,其单向每小时的最大运输能力在1万人次到3万人次左右。相比之下,地铁属于大运量轨道交通,单向每小时最大运输能力可达3万人次以上;而一些小型的轻轨等运输能力可能与有轨电车接近或稍低,因此有轨电车在城市轨道交通体系中处于中等运量的位置。
- 技术标准级别:有轨电车的技术标准相对较低。其轨道结构可以较为简单,部分路段甚至可以与其他交通方式(如汽车、行人)共享路权,例如在城市道路中间或一侧铺设轨道。它的车辆编组通常较小,一般为1-3节车厢,运行速度相对较慢,最高运行速度一般在每小时60公里左右,通常在城市中运行速度会更低。
- 建设成本级别:在建设成本方面,有轨电车属于相对较低的级别。其建设周期短,一般不需要大规模的地下挖掘工程(大部分为地面敷设),征地拆迁量相对较小,轨道、车辆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也相对较低。与地铁动辄每公里数亿元甚至更高的造价相比,有轨电车每公里的建设成本通常在1亿元左右甚至更低。
- 运营管理级别: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体系中,有轨电车通常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和辅助方式,与公交、地铁等共同构成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虽然其重要性不容忽视,但在运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和调度优先级上,可能略低于地铁等大运量且独立路权的轨道交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