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的蓝牌电车可以过户。依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其过户情况如下:
- 办理依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指引》第十三条对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变更登记做出了规定。
- 办理地点:在茂名市区可以办理的地点有:
- 人民南路209号大院“交警支队车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务站”(即河东妇幼保健院对面)。
- 油城八路11号大院中国邮政文化广场支局(即茂名电信大院南门)。
- 站北五路2号大院(中国邮政茂名市分公司)。
- 红旗中路67号大院内(交警支队车管所第三服务点)。
- 所需材料:
- 当事双方共同签名的《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
- 《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
- 当事双方的身份证明。
- 行驶证,原车辆所有人因故无法到场的,需审查来历证明。
- 办理流程:
- 查验岗审查行驶证,查验电动自行车,核对编码拓印膜,制作电动自行车标准照片,符合规定的,制作《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 登记审核岗审查相关材料,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与被盗抢电动自行车数据库比对,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向现车辆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 费用:办理所有权转移的业务收费为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