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电车收回吗最新规定

2025-03-02 04:58:08  阅读 12 次 评论 0 条

关于白牌电车是否收回及相关规定,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最新规定:

  • 河北省: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省非标电动车悬挂的白色临时号牌将于2025年4月30日到期,之后相关车辆将不能在河北省上路行驶。
  • 陕西省:2022年6月,陕西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公告》,规定为该省非标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由原定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过渡期延期届满后,非标电动车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两轮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在2025年3月15日截止。过渡期结束后仍然违规上路行驶的,将按照《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47条的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扣留车辆并强制报废。
  • 湖北省黄石市:根据《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黄石市的白底红字号牌非标电动车施行3年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到期,届时非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 山西省沁县:根据《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沁县为2022年3月1日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悬挂红牌的电动车设置的过渡期,于2025年3月1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严禁相关车辆再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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