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电车不能带什么东西

2025-03-02 09:50:52  阅读 19 次 评论 0 条

坐电车不能带的东西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枪支弹药及相关物品:枪支、子弹及主要零部件、样品、仿制品等。
  2. 爆炸物品: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含仿制品)等,如雷管、导火索、烟花爆竹等。
  3. 管制器具
    • 管制刀具类: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
    • 其他器具:警棍、电击器、防卫器等。

  4. 易燃易爆物品
    • 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酒精、喷雾剂、香蕉水、松节油等。
    • 易燃固体:硫磺、松香、油布及其制品等。
    •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等,如打火机气体、氢气球等。
    • 遇水燃烧物品: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
    • 易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5. 毒害品: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农药等。
  6. 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双氧水、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等。
  7. 放射性物品: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
  8. 感染性物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
  9. 其他危害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
    • 异味物品:硫化氢及有粪臭、腐败臭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如未密封的榴莲、螺蛳粉、臭豆腐等。
    • 动物类:除盲人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的活体动物。
    • 其他物品: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妨碍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 特定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残疾人本人使用的电动轮椅除外)。
    • 特定锂电池: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或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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