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车并不是完全不让卖,部分小电车不让卖主要有以下原因:
不符合新国标标准
- 技术参数不达标:以电动自行车为例,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对车辆的诸多技术参数做了规定,如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制动性能、电池组及控制器防篡改等。不符合这些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规定时间起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 缺乏必要功能: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等。若小电车不具备这些功能,在新国标实施后将不允许销售。
存在安全隐患
- 车辆本身问题:一些小电车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不严格,车辆的车架强度、刹车性能等关键安全指标不达标,容易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引发交通事故。
- 使用者因素:以低速电动四轮车为例,由于其速度相对较慢且部分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行驶时可能会出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风险。
市场规范与管理需要
- 淘汰违规企业和产品:禁止不符合标准的小电车销售,能够促使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标准,推动整个行业向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淘汰那些生产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净化市场环境。
-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小电车的行为,可以防止违规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份额,保障合法企业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政策调整与引导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自身的交通状况、城市规划等因素,对小电车的销售进行限制或调整。例如,某些城市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可能会限制微型电动汽车的销售,鼓励发展公共交通;或者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引导消费者购买更高品质、更环保的电动汽车,而对一些低品质、低续航的小电车进行销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