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车可以开吗

2025-03-04 07:09:09  阅读 11 次 评论 0 条

在上海,电车是可以开的,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上牌规定

  • 本地购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各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窗口或上牌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可提前通过“上海交警”App预约。购车后,驾驶人可持购车凭证在15日内临时通行。
  • 外地号牌:外省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应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号牌。

车辆管理规定
  • 禁止拼装改装: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拼装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装置等更改电动自行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 号牌使用规范:驾驶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车辆指定位置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好,不得有故意遮挡、污损、倒挂、破坏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

通行规定
  • 一般通行规定
    • 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不得逆向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 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含高架道路)、越江桥隧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 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 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 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等装置。
    • 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非机动车让左转弯非机动车先行。

  • 特别通行规定
    • 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 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 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需佩戴安全头盔。


载人载物规定
  • 载人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使用固定座椅。
  • 载物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且载物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

停放规定
在道路上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同时,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除外)停放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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