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并非一直没有共享电车,但当前没有大规模投放主要有以下原因:
- 行业政策导向
- 2017年5月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同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为地方政策制定提供了导向。
- 市场竞争与利益冲突
- 宜昌当地出租车从业者众多,有出租车1800辆,从业人员4000人。前几年投放的共享单车已使出租车生意受到冲击,若再投放共享电单车,出租车行业受影响程度会更大,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市场矛盾。
- 安全与管理问题
- 安全隐患:依据《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宜昌市投放共享电动车,必须办理牌照,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但此前投放的共享电单车不具备完整的安全设备,没有经过交通部门许可获得牌照就开始运营,且市民没有接受过相关的骑乘安全意识教育,出行安全保障差,事故发生率高。
- 乱停乱放: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问题突出,会严重影响城市风貌,阻碍部分路段交通,导致交通拥堵。在大城市以及部分中小城市都有类似情况发生,宜昌也担心出现此类问题,影响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
- 维护成本:共享电单车需要专门人员集中充电和维修,维护成本较高。在宜昌这样的城市,若投放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可能面临成本压力较大的问题,难以保证可持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