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骑电动车喝酒是否违规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根据《江苏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属于违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若违反规定醉酒驾驶,则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酒后但未达到醉酒状态驾驶电动自行车
- 一般情况:虽然《江苏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等主要强调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但从安全和交通秩序角度,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即便未达醉酒状态,也是不安全和不提倡的行为。部分地区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比如驾驶员因饮酒出现影响正常驾驶的行为,如行驶轨迹异常、不遵守交通信号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等条款进行处理,给予警告等。
- 特殊情况:如果所骑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例如一些超标电动车,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超过55千克等,酒后驾驶将按照机动车酒驾的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