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车上牌吗

2025-03-05 06:09:20  阅读 7 次 评论 0 条

2019年电车需要上牌,以下是部分地区在2019年的电车具体上牌情况:

  • 湖南省:《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制度,车主申请临时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可上道路行驶;4月15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经国家强制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4月15日起,对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并通过国家CCC认证,且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对4月14日以前(含4月14日)购买的执行旧国标且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旧式电动自行车号牌,4月15日起,凡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给予办理。
  • 山东省: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新标准查验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江苏省常州市: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等,到就近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免费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目录内的,办理实名备案登记,发放黄色“Y”字段临时信息牌。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全省统一新号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备案登记。
  • 湖北省宜昌市:《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2019年5月1日起,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制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通过“网上预约、上牌点现场领取”“现场办理、上牌点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登记办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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