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电车在清丰能否上牌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 符合国家标准能上牌的情况
- 在工信部目录内的四轮电动汽车:如果四轮电车是在工信部发布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汽车,是可以上牌的。需要悬挂绿色新能源牌照,车主还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以驾驶。办理上牌时,车主需准备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材料,到清丰县车管所、交警大队服务窗口或部分社区和乡镇设立的电动车上牌服务站点办理。
- 符合当地临时备案政策的低速电动四轮车:部分地区针对低速电动四轮车保有量庞大等实际情况,会有非标电动车过渡期政策,允许低速电动四轮车主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前往当地派出所、车管所等地进行备案登记,上临时号牌后可正常上路。清丰县若有类似政策,符合条件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也可按此方式上牌。
- 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上牌的情况
- 不在工信部目录内的低速电动四轮车:很多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在工信部发布的目录内,这类车无法上牌。
- 不符合国标且无相关备案政策的四轮车:如车辆合格证显示为“低速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或“观光车”等非标准称呼的;车架号首位不是“L”或“H”,或者车架号位数及构成不符合由17位大写罗马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组成规定的,都属于非标车不能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