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对于电车能否带进地铁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规则,以下是部分城市的规定:
- 禁止携带
- 北京:自2021年9月28日起,禁止乘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进站乘车。
- 上海:《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平衡车、滑板、踏板车等助力代步工具(残疾人轮椅车除外)。
- 广州: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禁止携带电动单车等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进入地铁。
- 深圳: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禁止携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进入车站乘车。
- 杭州:自2023年9月5日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地铁。
- 有条件携带
- 无锡:若折叠电动车叠后符合行李标准,即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总体积不超过0.15立方米,且车辆电池非蓄电池,即可正常乘车。
- 昆明:《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未明确禁止折叠电动自行车进站,但根据对锂电池的规定,市面上大部分折叠电动车配备的电池定额能量远超规定的160Wh,实际上不可以携带。
- 东莞:《东莞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可携带可折叠且折叠后符合尺寸要求的车辆,即行李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进站后全程都要折叠起来。
- 天津:电动滑板车如果可以折叠则能携带进站乘车,但不可在地铁范围内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