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河部分区域和路段对电动自行车有限行规定,并非完全禁行,具体情况如下:
- 分时段限行道路
- 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 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行驶。
-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行驶。
- 全天禁止通行道路
- 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 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 特定区域全天禁行: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1月8日发布的通告,自2025年2月8日起,花城广场和海心沙区域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因执行公务或者场地内作业管理需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