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车的人复杂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类型:
- 经济困难者:部分人因失业、收入低等经济原因,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或有其他经济压力,为获取钱财可能选择偷电车,偷车后将其变卖或拆解电瓶卖钱来维持生计或偿还债务,如一些无固定工作、居无定所的流浪汉或贫困人群。
- 有犯罪前科者:像曾因盗窃等犯罪行为入狱,刑满释放后又重操旧业的人。他们可能习惯了不劳而获,难以适应正常生活和工作,缺乏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再次作案不一定会被抓到,如武汉曾有出狱不到2个月的男子罗某,因无业又盯上地铁站附近的电动车,两次实施盗窃。
- 法律意识淡薄的青少年:一些青少年受同伴不良影响,或出于好奇、寻求刺激,未充分意识到盗窃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从而参与偷电车。还有些青少年可能因家庭环境不良,如缺乏父母关爱、管教,导致行为偏差,为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或虚荣心而偷车。比如湖北汉川的一个盗窃电动车团伙,成员多为“05后”,他们好逸恶劳,为满足高消费和虚荣心频繁作案。
- 有特殊癖好或心理问题者:存在特殊癖好或心理问题的人,如内蒙古赤峰的刘某某,他因特别喜欢两轮车,看到不同款式的电动车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将偷来的车放在自家院子里“欣赏”,这种行为可能与强迫症、恋物癖等心理问题有关。
- 惯犯和团伙成员:有一些专门以盗窃电动车为生的惯犯,他们通常掌握一定的盗窃技术和方法,作案经验丰富,会选择防范薄弱的区域和目标下手。还有一些盗窃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有负责寻找目标的、有负责实施盗窃的、有负责销赃的等,流窜作案,增加了作案的频率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