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车换购现在是有补贴的,具体情况如下:
电动自行车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与上年补贴标准相衔接,保持工作平稳过渡。
- 注意事项: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交售的旧车按当地报废车的市场价回收,回收后将进行拆解处理。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时,应注意查验是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开具正规发票,在门店协助下填报办理补贴所需信息。
电动汽车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补贴对象:自2025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补贴标准:购车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 申报入口:云闪付。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范围: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一次性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一次性补贴1.5万元。
- 申报入口: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