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交通场景对于能否携带电瓶有不同规定,以下是具体情况:
公共汽电车
- 苏州: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携带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或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代步工具的电瓶也在禁止之列。
- 济南:自2024年3月4日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电池乘坐公共汽电车。
- 大连:《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未对乘客携带电瓶乘坐公共汽电车行为作出规范,但有城市已发布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的公告,后续可能会有相关规定出台。
轨道交通
- 重庆:自2024年9月18日起,重庆轨道交通全线网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站乘车。《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草案)》也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车、电动车蓄电池进站乘车。
- 苏州:禁止携带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或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代步工具(残疾人本人使用的电动轮椅除外)。
- 大连:拟修改《大连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限带物品目录》,禁止携带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无规范标识的锂电池,以及安装有上述电池且不可拆卸的物品。
火车
- 火车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蓄电池、电动车电池、汽车电瓶等。
电梯
- 上海自2024年6月1日起,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广东等地也有相关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