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岛上有共享电车,相关情况如下:
- 投放时间及数量:2024年嵊泗县投放了首批200辆共享电单车,目前已试运行。
- 使用方式: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码租车。
- 运行范围:首批共享电单车运行范围限制在菜园镇,包含菜园镇渔农村。
- 收费标准:前10分钟3元,超过后每5分钟0.9元。
- 配备设施: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均配备有智能头盔,用户使用前会弹出佩戴头盔提醒,将头盔取出后才能开始骑行。
- 使用要求:租用共享电单车用户实行实名制登记,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系统会自动识别。
- 还车规定: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点位内,如菜园镇包含菜园镇渔农村电瓶车停放点(白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