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电车加(戴)头盔不违法,而且是保障安全的必要行为,不戴头盔才可能违法。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 安徽省:《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从事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随车提供安全头盔。
- 浙江省:规定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头盔,未按规定提供的,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及罚款。
- 湖南省:《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随车提供安全头盔。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佳木斯交警会对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依据该条例处以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