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可以骑行的锂电车需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具体要求如下:
- 车速: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 整车质量: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 电动机功率: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 尺寸: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 其他: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