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现在并不禁止符合规定的电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相关规定如下:
- 符合新国标并取得3C认证:核发正式银色牌和行驶证,允许在佛山市行驶(管制路段除外)。
- 符合旧国标或新国标但未取得3C认证:曾核发蓝色过渡牌和行驶证,允许在佛山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截止日期曾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蓝色过渡牌已不能使用。
-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曾核发黄色过渡牌和行驶证,允许在佛山市通行(管制路段除外),截止日期曾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目前黄色过渡牌也已不能使用。
此外,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还有以下一些禁止行为:
- 使用手机或饮食:禁止使用手机或者饮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 非法改装加装:禁止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驾驶非法加装挡风、遮阳、遮雨、高分贝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 危险驾驶行为:禁止双手离把、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等危险行为。
- 违规载人:在城市市区道路上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载人超过1人也被禁止。
- 超速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属于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