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可以开电车,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 车辆类型及号牌要求
- 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小蓝牌):车辆需满足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大行驶速度不大于25公里/小时、电池电压不大于48伏、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且资质齐全,通过3C认证,有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条件,上小蓝牌后可在南宁市区合法上路,不需要驾照,但需佩戴安全头盔。
- 电动轻便摩托车(大蓝牌):属于机动车,行驶速度为25至50公里/小时,上路时车主需要持有D/E/F三种驾照之一,且不得在南宁市快环线以内行驶。
- 超标电动车:2023年8月31日后,南宁大绿牌(绿底白字白框线,印有红色“南宁”二字)电动车禁止上路,其为新旧国标都不符合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为三年。小绿牌(绿底白字白框线,印有白色“南宁”二字)电动车为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结束后不得上路。
- 行驶区域限制:禁止悬挂非本市区籍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通行。
- 停放与充电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