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电车起火的规定主要依据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相关标准如下:
- 热扩散要求:动力电池发生热扩散时,应不起火、不爆炸,同时提供报警信号,且报警信号的发出时间应不晚于触发单体热失控之后的五分钟。在发出报警信号之前,以及发出报警信号之后的五分钟内,无可见烟气进入乘员舱。
- 测试验证方法:提出了针刺、外部直接加热、在电池单体内部布置加热片3种触发电池单体热失控的试验。若采用推荐的三种触发方法均未触发热失控,则认为电池产品无法被触发热失控,试验通过。若电池单体发生了热失控,按照上述热扩散要求中的报警信号、起火爆炸及烟气进入乘员舱的情况来判定试验是否通过。
- 适用范围: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括常用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等新型动力蓄电池。
此外,在一些地方标准中,也有针对电动自行车等电车的相关规定。例如,《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门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进行全链条管理,明确了相关建设要求和罚则。同时,公安部也曾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