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车可以免费获得沪牌。相关政策依据是《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 适用车辆类型: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
- 个人用户申请条件: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的下列人员:
- 本市户籍居民。
-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 需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包括当前驾驶证状态为超分、停止使用、暂扣、吊销或扣留情形;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含申请日)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累积记分达到12分。
- 特殊情况:根据《关于贯彻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两类个人用户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的,支持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 名下同时拥有“非营业性小客车”和“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 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转让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