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充电车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60条第1款第5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47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此外,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如《郑州市消防条例》规定,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其充电。《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如果因在楼道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