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全损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实际全损条件
- 车辆灭失:电车在事故后彻底消失,比如因火灾完全烧毁、被洪水冲走且无法找回等,车辆实体已不存在。
- 严重损坏失去形体和效用:车辆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例如,电车遭受严重碰撞,车身骨架严重变形,电池系统、电动机等关键部件完全损坏,车辆无法再行驶,也无法通过维修恢复到可使用状态。
- 所有权丧失:车辆因事故等原因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如车辆被盗抢且无法找回,经法定程序宣告失踪或灭失。
- 推定全损条件
- 修复成本过高:车辆维修金额达到或超过车辆损失险承保保额的50%,或者车辆维修金额加上残值金额(竞价询残)大于或等于车辆损失险承保保额,从经济角度考虑,修复车辆已不划算。
- 避免全损费用超价值: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如车辆在偏远地区发生事故,拖回维修厂的拖车费用加上维修费用远超车辆本身价值。
-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受损后,即使经过维修也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正常行驶或不符合安全上路标准,如事故导致电池包损坏,存在电池泄漏、起火或爆炸的风险,通常也会判定为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