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让行有轨电车有以下相关规定和要求:
- 车辆让行: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了有轨电车在非专用道上的优先通行权利。社会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遇到有轨电车,应按照交通规则和交通信号的指示,主动避让有轨电车,不得与有轨电车抢道,确保有轨电车能够安全、顺畅地行驶。例如,在路口遇到有轨电车通行时,其他车辆应在停止线外停车等待,让有轨电车先通过。
- 行人让行:行人在通过有轨电车轨道附近的路口或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观察有轨电车的行驶情况,按照交通信号灯和指示标志的引导通行。当有轨电车驶近时,行人不应抢行穿越轨道,应在安全区域等待有轨电车通过后再行通过。
总之,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都应当增强让行意识,共同维护有轨电车的运营秩序和安全,保障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