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生态廊道不允许外来电动车进入。根据《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洱海生态廊道海西(阳南溪口至洱海生态廊道与大丽二级公路交接处段)、海南(波罗江口至石坪村段)、海东(海东镇塔村段)不允许机动车和未经批准的经营性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驶入和停放,执法、作业用车及特许经营的车辆除外。
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 特许经营问题:洱海生态廊道有专门的运营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涉及到特许经营,所以一般情况下外面的车不能进去。
- 游客安全考量:普通电动车速度较快,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生态廊道内部提供的车辆是限速的。
不过,洱海生态廊道内有多个共享电动车品牌的车辆投放,游客可自行选择租赁,收费标准为15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