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可以开电车吗

2025-03-18 15:18:32  阅读 8 次 评论 0 条

黑龙江可以开电车
《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车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登记规定如下:

  • 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或者2019年4月15日前出厂,符合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核发绿底白字的电动自行车号牌。2023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2019年4月15日后生产的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底红字的通行识别码。
  • 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2023年5月1日前购买的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发放白底黑字的通行识别码。

此外,驾驶电车还需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如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头盔;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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