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一楼电车充电费用通常由电费和服务费组成,不同地区的具体收费标准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 电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以连云港为例,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时,用电量不满1千伏按0.5483元/千瓦时(含税)计算,1-10千伏按0.5383元/千瓦时(含税)计算。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时,高峰时段(8:00—21:00)上浮0.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21:00—次日8:00)下浮0.17元/千瓦时。
- 服务费: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等与经营者协商确定。如江苏省规定,按充电量计费的服务费每度不超过0.2元,按充电次数计费的服务费每次不超过0.1元。
如果你的电动车充电器功率为180瓦,充电8小时,以连云港的电价为例,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时,电费为元,若按江苏省的服务费标准,服务费最多为元,那么总费用约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