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车带鱼竿一般情况下不违法,但如果鱼竿的长度、放置方式等违反了相关交通规定,可能会面临处罚。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 1.5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 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 0.3 米。如果带鱼竿时超出了这些尺寸限制,就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如果在骑车过程中,鱼竿的放置方式影响了正常驾驶,如遮挡视线、妨碍操作等,也可能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例如,在一些地方的交通规定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有牵引动物或者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但如果带鱼竿的方式符合当地的交通规定,没有对交通安全造成影响,那么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