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不允许骑电车。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 70 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通常低于 70 公里,且高速路上机动车行驶速度快,电动车上高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其他车辆的安全。
此外,部分地方交通管理规定也明确禁止电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如济南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高速、高架路行驶。广州也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