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牌电车如果不符合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就会被视为超标车辆,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 无脚踏骑行能力: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若车辆没有脚踏装置或脚踏装置无法正常使用,不能实现人力骑行,则属于超标车辆。
- 车速超标: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 25km/h;或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 后电动机仍能提供动力输出。
- 整车质量超标: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大于 55kg。
- 电池电压超标: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 48V。
- 电动机功率超标: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 400W。
此外,部分地区还对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尺寸作出规定,如高度超过 1.1 米、宽度超过 0.45 米、前后轮间距超过 1.25 米等,也会被认定为超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