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电车是否限时间,需要分情况来看:
- 作为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小蓝牌:在南宁等部分地区,这类小蓝牌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不作限制,因其已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都得到了有效保障。但也有一些地区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年限作出规定,如北京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 6 年,上海为 5 年,广东为 8 年,超过规定年限需报废。当电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时,车牌也会随之报废。不过如果车主希望保留原车牌,可以在购买新电动车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携带旧车牌及所需手续前往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但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此业务。
- 作为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临时号牌的蓝牌:各地通常会设置 3 到 5 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例如,佛山南海地区将旧国标或新国标但未获得 3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蓝色过渡牌使用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口对 2019 年 4 月 15 日(含)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的蓝牌,设置 3 年过渡期,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南京将 “小蓝牌” 使用期限延至 2025 年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悬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南京市范围内道路上行驶;海南白沙县规定蓝色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到 2025 年 3 月 15 日,之后禁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