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可以骑电车的,但有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 入校管理
- 校内师生员工的电动自行车应悬挂“温州大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出入校园。
- 无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门岗保安人员将予以阻拦,禁止其进入校园。
- 校外办事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需出示相关部门证明,在门岗处登记车辆信息及个人信息后,方可入校。未经许可的校外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入校。
- 共享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 行驶管理
- 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时。严禁超速、逆行、违规载人等危险行为。
-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同时,不得有双手脱把、互相追逐、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 电动自行车在通过校门口及上下课高峰期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周围行人及车辆,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 停放管理
-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的停车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
- 严禁在消防通道、教学楼门口、宿舍门口、人行道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如有违反,将对车辆进行扣分、拖移、锁车、并对车主进行网上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收回通行证,取消其校内通行资格。
- 长期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及时清理出校园,避免占用公共资源。对于长期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学校将委托保卫部按废弃车辆进行处理。
- 充电管理
-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指定的充电区域内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严禁在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内充电。
- 充电时,应使用合格的充电器,不得使用劣质或损坏的充电器。充电完成后,应及时拔掉充电器,避免过度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 违规处理
- 针对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不佩戴头盔、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等多种违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记分细则,如每次记2分、4分、12分等不同分值。
- 违法违规人员也可以通过参加校园交通志愿专项服务,抵扣记分值,志愿服务满2小时减扣1分,最高减扣6分/学年。
- 一学年内,违规记分累计达9分的,保卫处将名单反馈给学院,由学院负责教育提醒;记满12分的,保卫处将名单反馈给学工部,扣除文明品行分6分,收回本人通行证,责令车主将车辆清出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