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蹬小电车通常需要上牌。
在济宁,符合新国标、获得 CCC 认证证书并且在《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车主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暂住证)、购车发票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 具有电驱动或 / 和电助动功能。
-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25km/h。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 装配完整质量小于或等于 55kg。
-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 48V。
-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 400W。
如果脚蹬小电车符合上述标准,就需要按照当地规定办理上牌手续,以确保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