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肃宁,电动车存在违章拍照的情况。以下是一些会被拍照记录并可能面临处罚的电动车违章行为及相关规定:
- 未按规定登记上牌: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肃宁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进行常态化管理,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新购置合标电动自行车 30 日内登记挂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 50 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0 元罚款。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200 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
- 闯红灯:电动车无论上不上牌照,闯红灯都会被记录,但不会被扣分。如果被抓拍到,会受到警告或者 5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违规停车:严禁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在道路两侧设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以外随意停放。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有违反,依据第八十九条,处警告或者 5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其他行为: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行为,也是肃宁交管部门整治的内容。
此外,肃宁交警还会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专项整治行动,对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行人开展 “五选一” 套餐活动。包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接受处罚;本人抄写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执勤交警在路口充当志愿者 30 分钟或接力到下一个违法行为人再走;在教育处罚点观看 20 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影视资料,并完成相关测试;把自己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编辑一段话转发朋友圈集满 30 个赞或转发 5 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