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济宁乘坐电车不允许携带便携式购物车等推车。
根据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文件《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考虑,携带便携式工具车(购物车)等乘坐公交车时,因这些物品无法在车上固定安放,且客运车辆没有配备相应的固定设施,在车辆运行中紧急制动时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对乘客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且对公交车辆造成损害。
不过,如果是婴儿车等用于特殊人群的推车,通常可以携带,但需要确保不影响其他乘客乘车和车辆的正常运营。
如果是搭乘电动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一般不允许携带推车,因为这可能会影响骑行安全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