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电车不能进楼道。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反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此外,《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电动自行车不得于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