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药店买药送电车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 如果送电车的行为涉及诱导购买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如果药店通过买药送电车的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违反该规定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如果送电车的行为与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无关,且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则不违法:
- 不涉及价格欺诈等行为: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若药店在买药送电车活动中,没有故意抬高药品价格再进行所谓的 “优惠”,没有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来诱导消费者,那么在价格方面就不构成违法。
- 不涉及医保基金违规:如果是医保定点药店,还需遵守医保相关规定,不得以医保基金支付为由开展促销活动,诱导参保人购药。若药店能确保买药送电车的活动与医保基金支付无关,没有诱导参保人利用医保基金购买不必要的药品来获取电车,那么在医保方面也不构成违法。
但为避免法律风险,药店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确保活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