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上楼搬运小电车在某些情况下是违法的。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新修订的《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乘用电梯时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在济宁市任城区,当地住建局和消防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上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管理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和管理,加大对小区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但如果是在自己家中的非公共区域,且不涉及充电等安全问题,单纯搬运小电车一般不违法。同时,如果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搬运小电车上楼,例如家中有病人需要使用电动轮椅等辅助设备,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经过相关部门或物业的同意,通常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