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济南没有共享电车主要有以下原因:
- 政策法规限制:交通运输部等 10 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 “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公安部也致函交通运输部,要求及时制止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停止投放并限期收回。济南市依据这些要求,严格控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
- 安全风险较高:共享电单车质量大、速度快,骑行人员不固定,超速、逆向、闯红灯行驶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多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比较严重。而且 60% 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事故是单方事故,20% 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伤亡事故中车辆存在安全性能问题,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权益难以保障。此外,共享电单车基本使用锂电池,存在火灾隐患。
- 卫生防疫难题:骑行电单车按相关法规需佩戴头盔,但因卫生、防疫等原因,头盔难以实现共享。
- 出行方式丰富:济南目前出行方式较为多样,公交路线覆盖全市区,定制公交路线众多,2025 年地铁也在逐渐开通新路线,还有摩托车、汽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市民对于共享电单车的需求未大量出现。
- 城市规划考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交通出行结构、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目前济南市认为暂不宜投放共享电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