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平南小区电车充电是收费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4〕609 号)。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相关提醒告诫书,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具体规定如下:
- 充电费用构成: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 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 服务费规定: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此外,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还需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