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电车电价的组成部分因充电设施类型和所在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组成部分:
- 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
- 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执行。其价格组成通常与居民电价类似,包含了电能的成本、电网的输送和分配成本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 峰谷分时电价:一些地区会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根据不同的时间段设定不同的电价。如陕西省规定,这类充电设施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电价标准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低谷时段充电,电价相对较低,可以降低充电成本。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 工商业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用电容量在 100 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用电容量在 100 千伏安至 315 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工商业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用电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以广西为例,工商业用电单一制不满 1 千伏的电量电价为 0.691736 元 / 千瓦时,其中包含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 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应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这样在用电低谷时期,充电价格会相对便宜,而在高峰时段则价格较高,促使车主合理安排充电时间,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此外,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